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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院召开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动员会

    于青发布时间:2009-01-06字体:【 】   【打印】   【关闭
        12月4日,我院组织召开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动员及培训会议,会议由书记助理兼宣传文化部部长齐焕君主持。
        会上,副院长张军传达了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2008年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中航工业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文件精神。从2001年第一个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“增强宪法观念,推进依法治国”到今年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“弘扬法制精神,服务科学发展”的变化,透视了国家法制进程的不断深入。张军强调,我院普法工作不能流于形式,要切实将法制纳入日常工作中,并列举院、下属公司的案例,要求各部门、各单位工作法制化、规范化。
        会后,法律顾问室针对劳动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,对与会人员进行了“劳动用工实操中的法律风险防范”的专题培训。
        每年 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了我院职工熟悉法律、认知法律、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,有力推进了全院职工法律意识与素质的提高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党支部书记、普法宣传员7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    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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