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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院举办《劳动合同法》专题培训班

    发布时间:2008-07-11字体:【 】   【打印】   【关闭
        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对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认识,加强对其条款的理解,6月19日,人力资源部举办第二期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培训班。培训班邀请了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位劳动仲裁专家授课。全院各用人单位领导和行政助理参加了培训。
        党委书记李晓峰、工会主席贺书奎出席培训。李晓峰在讲话中指出,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围绕未来发展目标转变观念,进行市场化改革;要认真学习新《劳动合同法》,平等维护劳资双方权益,努力实现“双赢”。
        两位老师通过经典案例详细解析了如何按照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及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关键要素,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、终止、解除做了细致讲解。培训过程中,两位专家还耐心解答了各用人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
    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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